插队怀孕
日期:2021-06-09 浏览

背景:10月24日检察日报报道,为破解女职工扎堆生育的困局,单位出台规章制度,对申请生育二胎的女职工进行综合考评打分,并根据得分的高低排队,确定怀孕顺序,违反规定者按自动辞职处理。某幼儿园的女教师潘佳怡,因“插队”怀孕,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。潘老师将单位告上法庭,单位被判向其赔偿5万多元。



 职工怀孕是否应服从单位安排,这个问题上存在两种道理,一个是法律上的道理:单位规定怀孕时间没有法律依据,因此处罚职工违反劳动法,职工申请劳动仲裁或与之对簿公堂,单位会败诉。另一个是单位的实际困难,女职工较多的单位,若女职工扎堆怀孕,单位工作确实会受到很大影响。


 那么,“扎堆生育困局”问题上,女职工和单位管理者都应换位思考。职工依法维护生育权利,理论上说,没有错;单位强调实际困难,也有道理。但除了机械生硬地讲“道理”,有无第三种路径实现双方的妥协呢?作为管理者,如果只会机械地强调工作需要,让属下无条件服从工作要求,领导方式和风格都不能让人恭维。对管理者的要求,往往要谈到“工作能力”;而除了业务能力,管理水平、领导艺术也是不可或缺的条件。并且,一个单位、组织对领导者的要求,管理水平要高于业务能力;前者是决定组织目标能否实现的更重要的因素。管理目标的实现,主要因素往往不是制度的制定和执行,而是组织文化。这方面,管理水平往往起决定性作用。当职工个人权益与单位工作发生冲突,检验的是组织凝聚力,也检验着组织成员的敬业精神,最终检验着管理者平日里凝聚下属及组织建设的能力。一个懂得人性化管理的领导,应会得到大家的爱戴和支持,遇到困难时大家自然会主动分担。领导和职工双方动辄“硬邦邦”地说话,证明的是大家在情感上的陌生。